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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第十课:工人的品格
一、本课目标:
明白事奉神的人在品行上应有的修养和要求,以免因行为上的失败,影响事工,使神的名蒙羞。

二、预习部分:
1、思考题:
1)、你有没有遇到过很有口才、知识的传道人,只因行为上的失败而无法被主使用?
2)、你自己个性中最大的缺点是什么?你是怎样胜过的?
2、预习经文:背诵  提前4:11—13

三、讲课部分:
1、选择同工的基本要求。
2、神对工人的要求,品格是主要内容。
3、工人品格对事奉的影响。
4、美好品格的源泉和操练。
5、应当注意社会公德。

四、讨论部分:
1、工人的品格和他的灵命有无直接关系?您怎样解释一个表现十分属灵的人,却有卑劣的行为表现?
2、在社会公德方面,有哪些事情是信主的人应当注意,却常被忽略的?
3、应当怎样理解“掌权的都是神所命的”?他们掌权的具体内容应当是什么?我们对他们的顺服有没有前提和范围?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讲课全文

一、选择同工的基本要求。
     今天年轻一代的同工,都很注意得到恩赐学问口才,而教会在找同工的时候,也很注意考量神学文凭,圣职按立,事奉经验。当然这些要求都是正当的,无可厚非的,但更有一方面是不可忽略的,就是对工人品格的要求。我们先从圣经记载的先例里,看品格对一个事奉神的人是多么重要。

1、徒6:3    初期教会选择同工的标准。
     当初期教会首次要选立同工的时候,我们看使徒们提出的要求是什么,这应当可以作我们后世教会在选立同工时的一个指针和典范。
     初期耶路撒冷的教会,经过五旬节,从一百多人的祷告会,一下子增长成几千人的大教会。他们中间有许多是从罗马帝国各地来过五旬节的犹太人;就象今天我们看到长期生活在国外的华侨回国。他们中间的寡妇,都已经习惯说希腊话,造成和当地信徒语言上沟通的困难。因此使徒决定选出专职的执事,来管理饭食。在所选的七位执事中,有安提阿人尼哥拉,我想正是为解决语言沟通困难问题的。连司提反也很可能是来自小亚细亚。徒6:9
     虽然当时选立的执事,主要是作管理饭食的事务工作;但选立的标准,却不是以会不会烧饭煮菜这类厨房工作为条件;甚至是否会说希腊语,也没有说是选立的主要条件。当时使徒们对能被选立的同工,明确提出了三方面的要求。

1)有好名声:工人的品格被列为首要条件。
     首先需要考虑的,就是要“有好名声”。我想我们都明白,怎样的人才能有好名声,必然是在品行操守方面有见证,为人正直无私的。通常教会对同工虽说在行为表现上,也不是完全没有要求,但值得注意的是,使徒把“好名声”放在第一要求的地位。没有好名声,其它条件再优越,也不合用。
     由于今日我国教会的迅速发展,我们都难免会有“人才难得”的心理。常听到有些年长的同工,在考虑年轻一代同工时,会说某个青年虽在行为上有严重不足处,但人才难得,结果还是勉强把他留在教会里,予以重用。但事实我,这样的青年工人,如果不是在事奉中,自己生命得到彻底改变,那么最后给教会带来的,必然是负面影响大过正面的。我在后面会提到一个这方面的事例。

2)被圣灵充满:满有圣灵,不是一时的表现,是要有美好的灵性。
     有些弟兄姊妹,只要一讲到圣灵充满,就会联想到说方言,或有叫有跳的失常表现。我在上一课讲到灵恩经验时,已经有谈过这个问题,在这里就不再重复。总之,我们无法否认,五旬节那天最重要的收获,不是有过说方言的表现,而是有三千人扎心悔改。
     不但如此,原文在这里说的圣灵“充满”,是指一种灵性光景;不象五旬节时是一种灵性即时经验。徒2:4这里应当翻译为“满有圣灵”,是每个信徒,更是我们事奉神的人,应当追求的灵命光景。使徒把这列为第二个条件,一个事奉神的人,在有美好品格德行之外,必须要有美好的灵性。一个满有圣灵的人,一定是明白神的旨意,顺从圣灵的引导,凡事讨主喜悦的。这样的人作同工,才能使神的名得荣耀,弟兄姊妹心灵得造就。

3)智慧充足。作事的才能虽也需要,但列在第三。
     在考虑了美好的品格和灵性,使徒在选立执事时,也考虑具体作事工的恩赐才能。以当时这七位执事来说,他们必然对管理餐饮工作,是熟练的,有专长的;同时在语言上也能够和说不同语言的信徒沟通,并熟悉各地生活习惯的。

2、所罗门犯的一个重大错误。
     所罗门是一位大有智慧的王,可是正象我们说的,智者千虑,必有一失;他也有考虑得不周全的地方。今天我们就来看他因在用人的事情上所犯的一个错误,最后竟造成国家分裂这样严重的后果。

1)王上11:26-28  对耶罗波安的赏识和提拔,只是因他大有才能,待人(所罗门)殷勤。
     所罗门去查看大卫城的修造情况,受到耶罗波安殷勤的接待。这本来是一切下属讨好上司,借此升官发财,公认的好机会;所罗门不应当不明白这一点。可是他却因为受到耶罗波安格外殷勤的款待,而提拔他作工程的负责人。可能耶罗波安确实是大有才干,但却没有好的道德品质,最后成了分裂以色列国家的祸首。

2)王上11:38    神对他的要求是听命行道,应许他可因此建立坚固的家。
     虽然神有应许耶罗波安可以另立国家,独立在原来的以色列国之外,并要为他建立坚固的家;但这并不是没有前提要求的。神要他听从一切吩咐,遵行神的道。如果他是真正听神的话,有信靠神的心,神是会有方法成全应许的。可是从他接下来的表现,可以知道,他是完全无心听神的话,信靠神的。他心中所存的,只有自己,自己的家,根本没有神的旨意,神的百姓。
     神并不是对他没有认识,但神是公义公平的,不能只是利用他惩罚大卫家偏离神,用过就不理睬了。所以神告诉他,如果他能象大卫那样,有敬畏神的心,作一个合神心意的人,神也会同样建立坚固他家的。可是他却为坚固自己的家,不惜作出造金牛犊这样得罪神的事,自取全家灭亡的结局。神对他只是应许,如果他听神的命将能怎样;而不是已经应许他,要建立坚固他家,最后又灭他的家。王上14:8-10

3)王上12:26-28 他为巩固王位,不惜把以色列民领向拜金牛犊的路。
     耶罗波安一开始表现得好象是一个为民请命,急公好义,体恤民情的民族英雄;但从他一分裂国家,就制造金牛犊的表现,可以知道,他根本没有为民请命的心愿,更不用说尊神为大,讨神喜悦了。他完全是一个用心计,为自己谋取利益,攫夺权力的野心家。再回想他能够起家,是因为待所罗门殷勤,就可以知道,这殷勤并非出于对王的爱戴尊敬,待人的谦和热情,完全是为一己之利益讨好人的虚假手段。可惜所罗门这么一个有智慧的王,因为堕落在自己的肉体败坏中,而不知道自己种下了国家分裂,直到灭亡的因子。

4)一个光有才干,却品格卑劣不敬畏神的人,终必会把会众引向分裂和离开神的道路。
     我们从耶罗波安的事例,应当要学到功课。如果我们也是在寻找同工时,被一些人装扮的属灵外貌所迷惑,被人对你虚伪的好意和殷勤所感动;只看到这样的人有才干,却忽略从这些人的灵性,品德,和对待其他弟兄姊妹时的表现来考量;那么即使我们所找到的,确实是一个很有才能,大有恩赐,非常能干的人,对教会眼前的工作,可能会注入一时积极正面的力量。但最终,如果他是一个存心不正的野心家,早晚会给教会带来分门别类,纷争结党,造成对神家事工的损失。这是今日教会不能不注意的问题。

二、在圣经教导里,对工人的要求,品格是主要内容。
    下面我们来看几处经文,可以知道,圣经里对一个蒙召事奉神的人,有各方面的要求;但对品格的要求,是不可少,而且总是主要,基本的内容。

1、弗4:1—3  行事为人要与蒙召的恩相称。
     保罗在这里明确指出,行为品格和蒙召是不可分的,必须相称的。对凡蒙召事奉神的人,是应当要有行事为人方面要求的。不论是谦虚,温柔,忍耐,宽恕,合一的心,都是我们品格不可或缺的表现。对一个事奉神的人,这才是必不可少的。

2、林后6:4-10 用以表明自己是神用人的事情中,品格占大部分。
     哥林多教会分门别类严重,有些高举其他工人的信徒,为了要贬低保罗,就随意诬陷,制造谣言攻击他;迫使他在这里,作了这样一段自白,目的是要肯定自己的属灵地位和威望,免得他的教导被否定,被藐视,达不到应有教导的目的。
     在他的这段精彩陈述里,他没有以自己的学识、口才、恩赐、工作效果等事实,来为自己申辩作证。其实他在这些方面的表现,确实是杰出的,人所不及的;但他在这里,向哥林多人要表明自己属灵地位和威望的,却都是他行事为人上的表现,他的道德品质。当时在哥林多信徒中,也有自称“属保罗”的;他们可能都是从保罗超人的恩赐才干学问而高举他的。但不论是要贬低他,还是抬举他的,保罗都指出他们错了。虽然如此,保罗却为了不使神的事工受亏损,一再为自己应有的属灵地位和威望申辩;这威望地位,不是由于自己的恩赐口才过人,而是由于他“神仆的品格”。他在这里用以表白自己的,有二十多个方面,几乎全是关乎道德品质行事为人的。

3、提前6:11工人应当追求的六件事中,有五件和行为直接有关。
     提摩太前后书和提多书是保罗写给他最亲密的两位青年同工的信,里面满了保罗对年轻一代同工的期盼和勉励;我们习惯称为教牧书信。他在这里向提摩太历数了当时的社会罪恶后,象一位年老的父亲,十分严肃地向自己属灵的儿子指出,“但你这属神的人,要逃避这些事。”今日的社会,罪恶的具体表现或者已经不同,但我们在面对形形色色,败坏堕落的社会潮流,也同样应当逃避不犯。
     不但如此,保罗更进一步向提摩太指出,逃避罪恶还只是消极的拒绝,更要有积极的追求。追求什么呢?保罗在这里提出了六个方面;当然保罗不会意思说,有这六个方面就够了。但就是在这六个方面,我们看一下,除了“信心”跟行为好象没有直接关系,其它五个都是直接跟行为有关的。可见在保罗心目中,追求美好品格对一个事奉神的人的重要。

4、多2:7—8   工人的工作表现,和言语、品行是密切关连的。
     提摩太和提多都被称为是保罗属灵的儿子。从圣经的记载,我们可以看出,提多是一个工作有魄力,非常能干的青年;所以经常被保罗打发去各地教会,牧养或处理问题。林后7:6
     当保罗写这封信给提多的时候,提多正在革哩底教会作牧养坚固的工作。多1:5如果我们细读本书,就可以知道,当时革哩底教会也面临纷争结党,无知辩论等问题。多3:9-10保罗在教导他该怎样对待的同时,也不忘向他指出,自己的言语行为,必须更加谨慎。不但是为了有好行为,可以荣耀神的名,而且也可堵住反对之人的口。从保罗信中的口气,这反对的人,不是指不信的,而是其它作主圣工的工人。多3:14我想这也是我们今日事奉神的人,同样会面对,需要注意的地方。我们事奉的阻力,常会同时来自教内和教外,而教内的诬陷攻击,是更难防范的,所以更需要注意自己的行为表现,不被人有诬陷的把柄和机会。
    
5、提后3:1—5  这里列举了二十种末世的危险,基本都是指品格的堕落败坏。
     这段经文提醒我们,当主再来之前,世态将更加险恶,人心将更加败坏;保罗称之为“危险的日子”。危险在哪里?保罗在这里提到了二十种末世的危险,基本都是指道德的败坏,人心的险恶,社会的无情。请看今日的社会风尚,当人的知识膨胀,物质丰富,生活放肆,极度自我中心的时候,这里所描绘的罪恶,不正是最精确的写照吗?人最缺乏的,不正是高尚的道德素质吗?
     当我们处在这样一个世代的时候,这些社会问题,也难免会反映到教会里来。作为事奉的同工,我们就更应当一方面注意自我约束,在道德品质上更努力追求分别为圣,一方面也应当加强这方面的教导,以免弟兄姊妹在生活中,被社会罪恶沾染还不自知。

三、工人品格对工作的影响。
     我们前面提到耶罗波安的事例,正是提醒我们,如果只注意工人的才干,甚至是工作的表现,却忽略他的品格,那么从长远看,往往都会带来严重的负面结果。圣经里这样的例子还不是个别的,这里我们查看更多的教导和事例,希望能引起大家的重视。

1、撒下13:21  自己若犯了罪,就无法指责罪恶。
     为什么暗嫩会这么大胆,公然把自己同父异母的妹妹他玛给玷污了?难道他不怕犯这样罪会得到惩罚吗?他父亲大卫会放过他吗?如果我们仔细读这段记载,我们会发现暗嫩本来是没有这样大胆的,但他有一个朋友约拿达,圣经特别说他为人极其狡猾。撒下13:3经过他的指点,果然暗嫩就放胆行出这事,而我们刚才念的那节经文记载得很有意思,“大卫王听见这事,就甚发怒。”
     我想听见这事还不发怒,是不可能的;但一般在发怒后,至少应当还有下文。即使你面对强权,只得“敢怒不敢言”,至少也得要寻求伸张正义的途径。但大卫是一国之君,他的女儿竟公然被人如此玷污,这还了得?国有国法,家有家法,从哪一点都应当作出最严厉的惩罚才对。可是圣经在“就甚发怒”的后面,画上了句号;意思就是,大卫发了一下怒,忽然就不了了之,不再提这件事情了。
     大卫也是敢怒不敢言,但不是因为面对强权,而是因为有自知之明。虽然圣经没有明确说约拿达狡猾跟这件事情有什么关系,但我相信他当时一定是向暗嫩指出,大卫绝对不敢惩罚他的;原因就是大卫自己不也作了更丑的事?暗嫩身为太子,原来就谁都不怕,就怕父亲大卫王;现在一听约拿达的分析有道理,就放胆玷污他玛。而大卫也果然发了一下怒,就想息事宁人了;原因不就是因为他自己作了更丑的事吗?他知道,如果他要惩罚暗嫩,被暗嫩回一句“你管好自己就可以了。”那不是自讨没趣吗?
     大卫犯了罪,神赦免他,但这罪恶影响带来的果子,还是要自己吃的。从此以后,他的家就不得安宁,儿子一个一个被杀。虽然各人都是死在自己的罪中,但大卫知道,这一切的开端,正在自己的身上。我想当押沙龙被杀的时候,他会如此痛哭,原因就在这里。大卫家发生的悲剧,告诉我们不要以为犯罪不要紧,可得耶稣赦免;即使是真心悔改,耶稣担当了我们在神面前的罪责,罪恶影响带来的苦果还是要自己吃的。
     从这一事例,也是提醒一切事奉神的人;如果我们自己的道德品质有把柄在人手中,那么我们在面对人的罪行时,也就必然不敢指责,只得保持沉默了。

2、彼前2:12  行为没有见证,传福音不能使人信服。
     彼得提醒我们,在外邦人中,要品行端正,否则不但无法劝人信耶稣,还给人毁谤的机会。我想我们在向人传福音时,确实都是如此做的;在要向人传福音时,自己在行为表现上,一定会表现得好一点,免得听福音的人不但不愿接受,还可能因此使神的名蒙羞。当然我们不应当只是为了传福音才注意自己的行为表现,只是在传福音的时候,才约束自己的表现;这样装出来的“美德”,早晚是会被戳穿的。
     有些弟兄姊妹,确实很有传福音的负担,见人就愿意传,这是非常宝贵,值得称道的;但如果不注意自己在一些小事上的表现,以至惹起人的反感,这时你再向人传福音,往往在效果上是适得其反的。保罗说:凡我所行的,都是为福音的缘故,为要与人同得这福音的好处。林前9:23如果我们也能有象保罗这样一切为福音的心志,我们就应当随时注意自己的行事为人;这正是塑造我们品格的最好操练。

3、太5:16   有好的行为才能在人前荣耀神的名。
     耶稣也是这样教导我们,要有好的行为,才可能在人前荣耀神的名。这个道理我们都能明白,但在遵行的时候,我们也要注意,是否人真的清楚,你的好行为,动力是在乎神。否则你的好行为,只是使人称赞你,而不可能荣耀归神的。
     前些日子,我从电视看到在韩国举行世界举重比赛的现场直播;刚好是女子的重量级在角逐。韩国的一位代表预备向打破世界记录冲刺,结果她成功了。但见她马上跪在地上,作出祷告感恩的姿势;而且接下来,旁边有人给她一件球衫,她穿上,前面几个大字“耶稣爱你”。她穿了这件衣服,面向观众,也是面向电视机前的观众,又走到裁判桌子前和裁判一一握手;代替了通常是“身披国旗绕场一周”。我听到电视评论员也不得不说:“看来她是有她得力量的源泉。”
     我想凡相信耶稣的运动员,在得到荣誉时,都会有向主感恩的心;但大多只是局限在个人与主之间,或在知道的弟兄姊妹中。这位姊妹的了不起,是她公开让人知道,她的成功,是主的恩典,耶稣爱她,是她得力量的源泉;公开为主作见证,荣耀归神。她不会不知道,这样做在国内必然会引起指责非议;但为了见证主名主爱,她愿意顶住这样的压力。
     她的表现,实在是我们的榜样。必须先高举主名,才可能使自己的好行为,达到荣耀神名的目的。

4,提前4:11—12  行为上不能作出榜样,无法有效地教导信徒。
     保罗在告诉提摩太,在牧养信徒的时候,该在哪些方面吩咐人教导人。但接下来他马上就提醒提摩太,必须在言语、行为等方面,都作信徒的榜样;否则你吩咐人,教导人就会达不到目的,人不会听从接受。
     这方面道理是容易讲,实际在做的时候,却不那么简单。事奉神的工人也是人,不可能十全十美,也不可能哪方面表现都比信徒强,又该怎么作榜样呢?我想就是保罗和提摩太,也不可能是各方面的表现都尽善尽美的;但这不等于就不能要求自己在言语行为上作榜样了。
     我为自己提出的标竿是,随时注意不要在信徒中有会造成人绊跌的言语行为;在行事为人上,即使不能做到比所有信徒强,也不应当比一般的表现还差。有些事情,虽然不是绝对不可以作,但如果会引起弟兄姊妹疑问非议的,就宁愿避免不作。我追求的标准是“上上”,而在实际的表现中,要求自己至少应当是“中上”。我这样说,是为给大家一个概念和参考;希望大家的表现,要比我好得多。

5、太20:24   工人的品格往往会影响同工之间的相处。
     当门徒听到耶稣说自己将要被钉十字架时,虽然他们对耶稣的意思并不真正明白,但也能感觉到,他们跟定的这位弥赛亚关键时刻到了。为了自身的利益,在门徒中就掀起了“卡位战”。这时雅各和约翰托他们的母亲去向耶稣求情,要得到坐在他左右的大权;这明显就是我们现在很熟悉的开后门,讲人情。根据传说,他们母亲和耶稣母亲马利亚是姊妹。他们这一做法,引起其他门徒的恼怒。
     当然这些情形在马太写福音书的时候,都已经过去。但马太把它写下来,不是要出他们的丑,而是要我们都能从中学习功课。我想这件事在相当一段时间内,难免会影响门徒之间的同心,造成某种隔阂,甚至分门别类。
     往往有些工人,确有爱主的心,也肯舍命作主工;但却很少有人愿意和他同工。原因是他们品格和为人上的严重缺陷,使人难以和他们相处,只能敬而远之。象这种情形,在今日教会中,还不只是个别情形,值得我们大家反省。希望我们自己不要因品格的原因,而造成同工之间无法同心。

四、美好品格的源泉和操练。
     我们的源泉自然来自主耶稣,但同时也不能忽略,操练是我们的责任。否则如果我们没有好的品格,还可以怪罪源泉,是主耶稣没有给我们。我们必须承认,不是主耶稣的源泉不给;神是公平的,他给我们的都是一样的。但我们各人的配合和操练的努力程度却不相同,以至我们的品格表现也就不同。
     下面我们就从圣经的教导,看源泉和操练之间的关系。

1、生命改变是美好品格的根本。
     虽然美好的品格跟人的本性会有一些关系,有些人本性比较良善,也会有好的品格表现;但这只是个别的;而且在表现上也是很有限,不稳固的。今天我们不能仰赖天生,否则“生来没有”,也就只能绝望了。
     但如果我们从生命改变而得美好品格,那么每个人就都有同样的机会,只要你愿意相信耶稣,接受他的救赎,也就是接受生命的改变;都能同样从这源泉得到美好的品格。

1)太7:16—19  唯有好树才能结好果子。
     什么树结什么果,这是人人都懂的最简单道理。但当我们在实际经历时,人们却很少会考虑这一规律;往往不论好树坏树,总是一律要求能结好果子,而且也认为是可以结出好果子来的。就如劝人为善的宗教,教导人树立高尚风格的道德修养;它们的用心都是好的,但如果所劝的是一棵坏树,又怎么可能被劝善,结出好果子,修养出高尚风格来呢?
     这正是我们的信仰和一切宗教不同的地方,所有宗教标榜的就是劝人为善,惟有我们所传的是“信耶稣”。人正象一棵坏树,因为是罪人,不可能结出善果,再劝也没有用。可能不是他不愿意,而是力不从心;是坏树,结不出好果来。信耶稣的道理,不是先劝你为善,而是先要你接受耶稣,使生命得改变;也就是从坏树要先变好树。生命改变了,是好树了,自然就有可能结好果子。
     我们所信的救恩是这样,我们要得美好品格也是这样。生命改变了,才能真正来到得美好品格的源泉。这样得到的美好品格,才是稳固可靠的,有结出好果子的具体动力和依靠。

2)雅3:17—18  一切善行都是因为有从上头来的智慧。
     常听有弟兄姊妹说,保罗是讲信心、雅各是讲行为。有人以为这是他们各执一见,也有人调和说,他们是相辅相成,异途同归。但如果我们仔细读雅各书,就可以知道,雅各的意思,并不是行为管行为,信心管信心,虽是异途,却都能到主那里。这样就变成有两个泉源,两个归属了。雅各讲的行为和信心是不能分的,是指我们信了主之后,生命改变而有的行为。固然自己有努力去作的必要,但根源还是“从上头来”的。
     我们刚才念的那段经文,是雅各在论到善行时的结论。雅3:13他清楚指出,惟独从上头来的智慧,先是清洁,然后才有和平等等的善果。如果我们能谦卑,没有成见的来思想;他的这些话,不就是保罗所传“因信称义”的内容吗?救恩不就是靠从上头来的恩赐,先使我们罪得洁净,得到重生,然后就会有生命改变的果子吗?
     我们要有美好品格,也同样需要那从上头来的智慧。这智慧就是我们的主耶稣,他是一切善行的源头。

2、两律交战是品格转变的过程。    罗7:17—25
     这段经文,我们常称之为两律交战。从我们信主的那日起,就有神的律和犯罪的律在我们里面交战;而且这一灵战,会一直延续到我们见主面的日子。
     当我们信主的时候,我们的生命就改变了,其实就是从死的样式,进入到活的样式。罗6:4但原来在我们里面习惯“死的样式”的旧人并没有被清除,我们的肉体私欲,继续在我们里面,希望随从魔鬼的引诱。而我们新生的样式,则督促鼓励我们,应当顺从神的要求,讨神的喜悦。因此在我们里面就有了争战,从我们的感觉来说,就是有了挣扎。究竟听从哪一个律呢?虽然我们不是不明白应当顺从神的律,但肉体的律,都是老关系,老交情,免不了有时也需要照顾一下。何况魔鬼前来迷惑试探我们,还总是经过打扮,有充分理由的。   

1)撒下3:1      交战过程应如大卫家胜过扫罗家。
     在以色列民开始立国的过程里,曾有过两个王同时存在的情形,那就是大卫家和扫罗家争夺王位的过程。大卫是神膏立的,当然是名正言顺的王;但在以色列民心目中,扫罗尽管是篡位者,他作王却是由来已久的事实。因此各有跟从的人,两家也就争战许久。
     我想用这一历史事实,比作今日我们里面的两律交战,是再恰当不过了。神的心意在大卫家,就是要我们顺从神的律。但我们的肉体在我们里面,却总是想尽办法,要使我们顺从犯罪的律,具体的说,就是在我们里面犯罪的习惯势力。因此什么时候我们体贴肉体,就是扫罗打胜仗,大卫家受压抑。什么时候我们能顺从圣灵的律,行神喜悦的事,就是大卫家得胜,把扫罗家治死,不许任意妄为。
     我们必须记住,这两家在我们里面不断争战,我们不是客观的旁观者;不论你是有意还是无意,我们必然会站在一边,实际参战的。所以今天我们如果真要使我们的生命长大丰盛,就必须让大卫家得胜,常常顺从遵行神的旨意。如果我们常常体贴肉体,那么扫罗家在我们里面就会变强,这时我们的灵命一定是软弱可怜,行事为人也没有见证。
     就以好树坏树来说,一棵坏树,经过嫁接,要变成好树,是需要经过时日的;但必须是向好树的方向发展成长才对。如果嫁接以后,没有合适的栽培照顾,任凭向坏树退化,那么就不可能长成好树,结出好果。

2)罗7:25  交战的得胜需依靠基督救助。
     我们在这两律交战中,必须有顺从神律的心志;但得胜的决定因素,还是靠主耶稣的救助。我们顺从的心志,只是表明我们愿意接受耶稣的救助。保罗在这段经文里,有很实在的描绘。什么时候他心中为失败感到痛苦而叹息,就是他渴望得胜心情的表现,也就是他实际得到得胜的时候。当我们愿意接受主的救助时,主的得胜,也就作成在我们身上。其实主早已经为我们得胜了,只是因为我们拒绝不要,才使他的得胜,无法从我们身上体现出来。
       
3、道德修养是提高品格的操练。
     弟兄姊妹在属灵追求中,常会有走极端的情形。要么想全靠自己的努力,要么就放任自己,认为一切全靠耶稣,让耶稣来改变我,使我有美好品格。在大卫家和扫罗家的争战中,得胜固然是靠神,但大卫家不是就不需要争战,仗还是要自己打的,也应当努力存着把扫罗家打败目的的。所以我们要有美好品格,固然需要生命先有改变;但改变了的生命,仍需要经过操练,才能使美好的道德品质表现出来的。 

1)林后8:12  在这方面努力,正表明自己有愿作之心。
   我们信耶稣,一切全是恩典,并不在乎自己的努力;但另一方面又有不少教导,是要我们努力的。究竟要不要努力呢?答案是要的。既然都是主的恩典赐予,努力又有什么用呢?这节圣经给我们最好的回答,我们的努力,不是可以达到目的的依靠,但却是表明我们的渴慕,有接受的心。
     虽然神给我们一切都是恩典,白白的赐给;但这也需要我们愿意接受,才能实际达到我们手中。如果我们硬是不要,神就是愿意白白赐给我们,也不能强迫我们接受。就如耶稣作成的救恩,虽然是白白赐给每个罪人的,但如果人拒绝不要,耶稣是无法强迫他从罪恶的捆绑里出来的。而我们“相信”就是表明我们愿意接受得到这救恩。
     当耶稣要给我们生命改变,美好品格的时候,如果我们不配合,拒绝不要,耶稣就是预备好美好品格,也无法给我们。不是他不给,是我们不要,又怎么能得呢?而这方面的配合,正是表明我们是有愿作之心的,在追求道德修养时,是愿意认真操练的。

2)提前4:7—8    敬虔是可以经过操练追求得到的。
     有些弟兄姊妹不赞同操练,认为这是要想以自己努力,来代替神的完全恩典。确实是如此,如果我们是想以操练来代替神的恩赐,那么我们就从根本错了。像社会上一切劝人为善的道德修养教材,内容目的可能都是好的,但因缺乏动力,想靠自己努力,最终达不到目的。我国的孔子学说是最典型的道德修养教材了,在我国社会被推崇了两千多年,但效果在哪里呢?不是内容目的不好,但因没有动力,人做不到。
     今天神要我们操练,不是靠操练,而是靠耶稣而以操练配合。就象学生需要去学校上课,要老师教育,但回家还需要做功课,才能使所学得的内容巩固。操练一方面表明有愿作之心,一方面也是配合神的要求,尽到我们当尽的本份。如果连敬虔都可以操练,那么我们在道德品质上,经过修养的操练,使美好品格得到巩固实践,应当是完全有必要的。

五、应当注意社会公德。  太5:13—16
     我们中国人的传统观念,常很注意自己小家庭的建设,对社会公众利益就不那么关心;这是不应有的缺点,我们信主的人应当在这方面起好的作用,有好的见证。虽然我们的信仰是关乎永生的追求,但从来没有要我们对今生抱消极态度,看破红尘。即使社会对我们有不公正的地方,我们也不应就此对社会抱全盘否定的态度。我们对社会的态度,基本上应当是积极的,努力参与的;这是我们为主发光作盐的地方,是我们传扬福音的工场。
     圣经里有教导我们不要爱世界,但这不是指这外在的世界,而是指情欲骄傲之类的内心世界。约壹2:15-16但我们也确实需要有智慧,既不要把世界一切都拒之门外,也不要因此凡世界上的一切,都不作分辨的接受下来,和世人无异。

1、罗12:17  众人以为美的事要留心去作。
     保罗在这里用了一个很有智慧的表达,不是众人以为美的事就为讨好众人,尽力去作;但也不是众人以为美的,就偏不作;乃是要留心去作,就是要经过分辨,看是否合适,该怎样参与。应当承认,今日社会提倡的事情,有些是很好的,是符合公众利益的,是我们应当积极响应,带头参与的。但也有时,一些提倡的事情,会跟我们的信仰有冲突,那么我们就应当以信仰要求为最重要的行事准则。
     前几年一位姊妹告诉我,她们那里为开展旅游,增加地方收入而动足脑筋。当地有一个庙,地方干部想在庙上作文章,吸引人来;为此首先需要把那个庙修得金碧辉煌。但地方又没有钱,就叫所有居民拿钱出来,甚至直接从大家的工资里扣。向来弟兄姊妹在各样社会公益的事上都很积极,这次他们就都不愿参与在里面,因为修庙跟我们的信仰是有抵触的。我想他们这样的认识是对的,这件事确实是需要“留心去作”的。

2、弗5:11—13   切忌同流合污,行暗昧无益的事。社会上人普遍在做的事,不等于我们也就能做。
    今天社会上有些事情,大家都这么在做,尽管不很合宜的事情,因为人人都这么在做,常使人失去分辨能力,以为这就是合情合理。保罗在这里指出,不要行暗昧无益的事,还不是指犯罪作恶的事。什么叫暗昧?就是还没有到犯罪的地步,但却已经很靠近犯罪的可能。当我们看到别人在做犯罪的事,我们可能不会随伙去行;但暗昧的事因为跟犯罪还有所不同,虽然不合适,但随伙去行,就以为关系不大,而且我只是跟在别人的后头。
     但神要求我们,不但暗昧的事不应作,无益的事也不要作。圣经对我们的要求,不是只要不会造成负面影响的话和事情就都可以作了;而是要作造就人的事,说造就人的话;是具有正面积极作用的话和事。如果我们能按照这样的要求行,当我们看到社会上人人在做的事情,就不会轻易随人去做了。有些生活小事,象说话大声,随地吐痰、随便丢垃圾,不守规则等,即使社会上大多数人都是这样的表现,不以为意,我们也应当有自我制约的能力和表现才对。

3、太22:21  应当圣俗分开、人己分清、公私分明。
     耶稣的意思,该属于谁的,就应当是谁的。这个原则,可以用在我们生活一切问题上。总的来说,在神家的事,就是要圣俗分开;不可把属神家的东西,当作自己的。在跟人交往时,应当人己分清,不可有沾人之光,贪得便宜之心。在工作中,则应当公私分明;不拿公家的东西。我们不必去管别人是怎么在作,先管好自己,要求自己就对了。这样我们就能使自己的品格得到操练,达到美好的地步。

4、罗13:1-5    我们顺服在上有权柄的,是因听从圣经的教导。
    这里我想顺便提一下关于“顺服在上”的问题,常有人借这节圣经,就不顾圣经其它更多的教导,对掌权者作无限的顺服听命。又有人因掌权者涉及信仰的无理要求,就否定掌权者一切要求。我们应当对这节经文有平衡的认识,既不应借这一处经文,去讨好掌权者;也不应把这处经文搁置一边,完全不理。

1)我们是因为遵行圣经教导而顺服在上有权柄的。
     虽然作为社会公民,我们有责任服从社会权力领导;但我们在这里,是谈圣经对信徒这方面的教导。我们对圣经的教导,总是需要从全面的,平衡的,一贯的,来认识领受。不应片面高举某一点内容,就以偏盖全地断章取义。我们确实应当按照圣经教导,顺服在上有权柄的。当然我们也同样应当接受圣经对我们其它更多的教导,不是只一处经文就够了。所以如果有“在上有权柄的”提出,要我们行违背圣经教导的事,意思就是不必遵行圣经的教导;那么也就是间接要人不必“顺服在上有权柄的”,我们遵行这节经文的前提就失去了。

2)掌权者的职责是罚恶赏善,这是神给他掌权的目的。
     有些弟兄姊妹又走向另一极端,以为什么事情都不要去找政府,自己解决就好;那也是不对的。不管我们去找了有用无用,这里清楚告诉我们,凡是有关社会治安问题的,应当通过政府得到保护和解决,因为这是神安排他们的专责。   
     前几年异端东方闪电猖獗,甚至到教会里来绑架负责同工。他们这么大胆,就是估计我们弟兄姊妹善良,不会去向政府报告。首先我们应当认识,东方闪电不是我们的弟兄姊妹,我们和他们之间,不存在任何教会内部的关系。而且当事情是属于绑架的行为时,那更是社会治安问题。如果连这也不去报告政府公安部门来处理,那只是当事者的愚昧无知,纵容犯罪分子放胆无忌;并不是遵行真理。这时我们要引用遵行的圣经,就是罗马书第十三章。按照神的安排,掌权者的责任就是保护社会安全,打击社会罪恶行径。我们理应报告政府,提供信息,把绑架者绳之以法。

3)徒5:29  当神和人对我们有不同要求时,顺从神是应当的。
     我们不是要故意在神和人之间制造矛盾,但确实会面临这样的情况,人向我们提出的要求,跟神真理的要求相违背。因为在上有权柄的,不一定对我们的信仰要求,了解得那么清楚;所以首先我们应当作出解释,希望取得谅解。只是在人执意坚持提出跟我们信仰违背的要求时,我们才需要考虑,究竟应当听谁的?彼得给了我们一个明确的原则,顺从神是应当的。
     我们不应当处处地方都故意不顺从人的安排和要求,是需要经过分辨,要留意去作的。也应当认清,什么是“在上有权柄的”应有的职责,是我们应当顺服的范围。这样我们才能在人前,真正起到光和盐的作用。